雪后初晴,冬日的暖阳把耀眼的温柔尽情泼洒在姜家小院。
顾卿也就是现在的姜甜,一小块儿一小块儿掰着玉米高粱面儿窝窝头往小米粥里泡,富裕限制了她对贫穷的想象,所以老天爷送她来体验不一样的人生。
好后悔,早知道宋逸这王八蛋得罪过那么多人,她就不哄他帮自己摘下那恶心人的脚环了,毕竟安全第一。
为他报仇的事儿,她尽力了,只不过能力所及未能成功身先死,她也没办法,一命抵一命,他们俩清了。
对面她娘王桂花端着个粗瓷白碗,沿着碗儿沿吹了吹,低头吸溜一口,热饭顺着食管儿下去,整个胸膛都感觉热乎乎的。
抬起头,目光落在自家小闺女身上,今年还清别人家债务的那点儿欣喜瞬间荡然无存。
闺女今天穿了一件粉底儿白花儿薄棉袄,衣服有些小,显得胸脯过于鼓胀,到小腰那儿又收得太紧,姑娘家的玲珑腰身儿全显现出来了。
生就没有长出一副良家妇女的模样,稍有不注意就被人说三道四,如今更是被抓个由头,什么脏水都往闺女身上泼,这次要不是现的早,闺女一条小命就交代在小仙河里了。
闺女的名声在这附近的三里五乡算是完了,这亲事儿还得想办法从远一点儿的地方寻摸。
“甜甜,呆会儿去你大姨家吃喜宴换上表姐拾给你的那件粉棉袄,听说你表姐夫的几个战友也来参加婚礼,其中还有军官呢,万一到时候人家大军官相中了咱,你这后半辈子算是有个好着落了。”
姜甜眨了眨眼,垂下眸子,长长的睫毛遮挡住了神色,她有些心不在焉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吃过饭,王桂花盯着闺女换了件虽然半旧,但看上去很显时髦的杏粉色棉夹袄,夹袄的衣领上还装饰了一圈儿毛绒绒白色兔毛,愈衬得姜甜幼嫩的小脸儿肤若凝脂,唇红齿白。
从抽屉里翻出一根儿红头绳,王桂花把姜甜随便绑起的马尾辫儿给拆了,重给绑了两个小羊角辫儿,她觉得这样才更好看。
姜甜任由王桂花折腾着,这具身体除了瘦弱些,几乎就是自己前世的翻版,照镜子倒没什么违和感。
她对着镜子眨了眨眼,一双大大的杏眼像是含了一潭清莹莹的水儿,扑闪出一大片诱人的粼光。她想,人间不值得,上辈子没扑腾过,这辈子也懒得挣扎,听天由命,苟活完事儿。
宋逸一生最大的疏忽大概就是没料到他自己居然会死,且死在了顾卿前面。他娇养的宝贝被他完全养废,妥协成了她骨子里的本能。
作者有话要说:
女主胎穿,因为记忆断片儿,所以一直以为自己是半路穿来的。
第3章。钓婿
哥哥姜大壮这会儿已经套好牛车,车上铺了一条缀着补丁的粗布被子,让爹娘和妹妹坐车里面,他坐前面车辕子驾车,姜二强坐车尾。
伸手掖好妹妹身上盖着的小棉被,防止从边角处漏风,又细心地把围巾给她拉到鼻子以上,冬天风干,容易吹皴脸。
姜甜抿嘴儿一笑,“谢谢大哥。”
姜大壮憨笑着摸摸她头,转身去前边儿驾车。
驾!
一声轻喝,姜大壮拍了拍牛屁股,老黄牛甩甩尾巴,拉着一车人晃晃悠悠出了门儿。
这是姜甜被人造谣以后第一次出来,路上难免有人指指点点,窃窃私语。
在现代,除了宋逸自己可以给她气受,是万万不能容忍别人给她半点儿委屈的,她那受得了这种被人看动物般的围观。
她鸵鸟般委屈地把头埋进王桂花怀里,蹭了蹭。
姜大壮自己从小疼到大的妹妹那里容得下别人这样欺负她,脸上青筋直跳,拎着鞭子就朝那些人走去,边走边把鞭子甩得“啪啪”响,配合着他一身大块儿头,凶神恶煞般气势汹汹。
关键时刻,还得拼实力,姜大壮没费一口唾沫星子,就迅控制住了局面。
姜老爹一张老脸绷着,用力唆了口旱烟袋子,叹气,冲王桂花抱怨:
“都是你把闺女惯坏了,从小不知道教她规矩,做事儿没个条条框框束着她,才让人抓了话柄,胡乱编排。”
王桂花剜了他一眼,反问:”你好意思说我惯着?我没给立过规矩吗?她抹迹抹迹金豆子,你就怂了,总说还小呢,还小呢,过两年再拘着她点儿就行了,这转过年就十八了,你倒想拘着呢,晚了!”
姜老爹不坑声了,他就知道他说一句,王桂花有一百句等着他。
姜二强不屑地啐了口唾沫,”我呸!有啥?小妹不就是谈了个自由恋爱嘛,人家城里早就流行了,还管这个叫时髦呢,再说了,换成是三个女的同时稀罕我,我也选不出来。”
“胡他娘的咧咧。”姜老爹一个大耳刮子朝姜二强脑袋瓜子扇去……
老黄牛摇头晃脑,步履稳健拉着一家人晃悠约莫一个小时,总算到达目地的——李家庄。
牛车停在一户青砖大瓦房前,王桂枝听见动静起身迎出来,
“等半天了,你们可算是到了,有些日子不见,还怪想这几个外甥外甥女儿的。”
王桂花腻歪她姐这套假客气,亲不亲都是嘴上功夫,直接了当说:
“姐,把车停这院儿,俺们直接去莹莹婆家吃酒去。”
王桂枝嘴里应和着,目光在姜甜身上一扫,不动声色阻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