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这般说,又引得宋暮云看了她一眼,继而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抿唇低头。
菜一道道上来,厢房里瞬间香气四溢,浓稠的红汁浇在完整焦香的鱼上,叫人忍不住食指大动。
姜谣一大清早没吃两口就去月上坊了,不带任何人,两脚走去的,没闻着香味时还好,现在闻着了,肚子立马咕噜一声,吓得她差点从凳子上滚下去。
平时不争气可以,但在美人面前能不能争气一点?
就非要丢这个脸吗?!
宋暮云也听见肚子叫的声音了,她低头轻笑,未免叫姜谣难堪,很快收起笑容,替人夹了一块醉排骨,“你尝尝,听人说醉长春的醉排骨最是酥软好吃。”
美人雪白的手握着玉色的筷子,指尖圆润粉嫩,瞧着比醉排骨还好吃。
作者有话说:
骑着小毛驴的作者狂奔过来给谣谣做主,好吃你就多吃两口!
第13章
两人在此处用了午膳,姜谣也没打算这么早就把宋暮云送回去,而是带人去了珍宝阁。
宋暮云只以为她想买饰,自然也没有拒绝,乖巧的跟在她身后。
珍宝阁里,夫人小姐正在挑选饰,有些相识的,看见姜谣和宋暮云进来,面上皆露出几分惊讶,宋暮云从前也算贵女,去过许多人家办的宴会,她性情温和腹有诗书,宴请的夫人小姐都爱与她说话,但如今跌落尘泥,父亲被下在诏狱大牢里,家人流放,自身也入了乐坊,与她们已不是一条道上的了。
竟也来了珍宝阁?
这不是最叫人惊讶的,最惊讶的是……领在她前面的,竟是宰相之女姜谣。
姜谣习武,与京中大多饱读诗书,贤淑温婉的女子都不大相熟,从未同哪家小姐关系好过,如今竟带着宋暮云出现在这?
珍宝阁多贵人,她也不怕给人瞧了告到皇上那去。
一些夫人忧心忡忡的想。
她们都是知道宋家清廉的,只是皇上盛怒之下,没有一个官员敢上前为其说话,她们是女子,更不好说些什么,只在心中有些惋惜,惋惜宋暮云正值碧玉年华,却沦落乐坊,坏了一生。
此时没人口出恶言,一个个全然安静下来,只余姜谣颇为欢快的声音,“快过来,我瞧着这支步摇很衬你。”
这是自宋家出事后,宋暮云第一次出现在这些昔日相识的夫人小姐面前,她们看向她,或怜悯,或惋惜,或好奇,她浅浅呼了一口气,努力没去在意,也没有同她们打招呼,只是快步走到姜谣身边。
低声道,“姜小姐,我的饰够用,你不必为我买了。”
姜谣已经待她够好了,帮她挡了好几日慕容清的折磨,给她银子,还带她出来玩,请她吃饭,此时又想送她东西,她怎好意思接受?
“饰这种东西哪有嫌多的,快来试试。”
她莫名有些喜欢宋暮云穿的矜贵又好看,而不是像梦里那般打扮简约朴素,因为……慕容清会扯她头,戴着簪子许会伤到她自己。
赤蝶垂珠步摇被姜谣不容拒绝地插在宋暮云间,随着她低头的动作一晃一晃,珠玉的阴影落在雪白修长的脖子上,煞是好看。
姜谣都看呆了,漂亮,真漂亮,难怪慕容清和她的蠢弟弟都喜欢宋暮云,这等容色,确实是世间少有。
连她同为女子,也忍不住被其吸引。
姜谣莫名吞了下口水,咕咚一声,声音不轻,宋暮云神色不明的望了一眼她的喉咙,随后低下头去,脸侧染上浅浅的红色。
姜谣也很不好意思,眼睛都不敢看宋暮云,到处乱转,最后落在店家身上,忙扬声唤,“这簪子多少钱,本小姐要了。”
店家不认得她,但见她衣着精细,应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,忙说,“这支赤蝶步摇要五两银子。”
五两银子已是一般高门大户小姐一月的月银了,但姜谣有母亲给的铺子,倒比旁的小姐手头要宽裕些,不顾宋暮云轻轻拉扯她的袖子,附在她耳边说不要买,还是给钱了。
买了这支赤蝶垂珠步摇,宋暮云深怕姜谣还要给她买,好说歹说将人带出来,两人站在街上,她犹豫片刻,从怀里掏出一个熟悉的荷包,塞到姜谣手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