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独不见了将离。
奚平按住蜂鸣不止的耳朵,心微微地提起来,他想:她跑了吗?
“找你那小红颜知己吗?”一只伤痕累累的手伸过来,拎走了奚平方才一直揣在怀里的酒壶——酒壶跟着他摸爬滚打一路,居然没掉。
奚平脱口说:“她不是我红……”
“不是就不是吧,”支修叹了口气,“别找了,她在你脚下呢。”
奚平低下头,一双皂靴已经被血水浸透了,看着像刚从尸山血海里蹚出来的。可脚下除了烂泥,什么都没有啊。
他便茫然地抬头看向支将军。
支修没回答,随意拿袖子将酒壶上的血水抹掉,也不嫌脏,仰头将壶里剩的两口酒喝了。
旁边有人哑着嗓子接话道:“你没注意自己身上有一道‘换命符’吧。”
庞戬一瘸一拐地走过来,对支修见礼:“师叔。”
“不必多礼,”支修温声道,“叫人来收拾残局吧。”
张狂如庞戬,见了支将军也不由得多了几分拘谨,他将一身的不驯收好,规规矩矩地应了声“是”,转头拿出哨子,朝北吹了三声。然后又跟支将军打了招呼,去查看同伴和邪祟的情况。
奚平迈开腿跟上他,问道:“尊长,什么‘换命符’?”
许是方才一场出生入死,庞戬这会儿对他态度好了一点,颇为耐心地回答:“‘换命符’是一种特殊符咒,不用太高的修为就能画,只是要绘在自己多年相伴的贴身之物上。拿了换命符的人,要是有什么致命危险,符主就会取你代之,所以叫‘换命’。她是不是给过你什么东西?”
奚平想起了什么,从怀中摸出那块生辰玉。
它原本接近血玉的成色不知什么时候褪成了斑驳的珊瑚色,显得更不值钱了。黯淡的“宁安陈氏”四个字中间多了一条裂纹。
将离的口音一直没变过,奚平知道她是宁安人,大魔头唤她“陈氏姊妹”……
这会是她的生辰玉吗?
“是有符咒残迹。”庞戬从他手里拎走了生辰玉,闻了一下,“不过这种符是护身符的一种,没害处,总署的因果兽没把它打成邪物。刚才那邪祟的尾巴差点把你拍成柿饼的时候,突然凝滞了一会儿,应该是换命符生效,那一下她替你挨了。”
奚平本能否认:“不是……她不是觉得我会把这玩意上交天机吗?”
“符主授符的时候,只需让受符者饮下一滴自己的血,将来哪怕换命符载体失落,符咒也会落到你身上,不会失效。”
奚平呆了呆。
对了,将离给他锦囊时,确实倒了杯有怪味的茶给他,他还以为是水壶生了锈。
“啧,”庞戬将玉佩丢还给他,“小白脸生的齐整,就是占便宜。”
奚平伸手接住:“尊长,你不怀疑我了吗?”
庞戬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,似乎是奚落,又好像没什么恶意,看的是奚平,针对的却又不是他。
“你?要是你们这些权贵子弟互相拔份昏头过界,搬弄巫蛊邪术,你倒是挺可疑的。不过参拜邪神、以身为祭这种蠢事……一般没你们什么事,”庞都统带着点嘲讽笑了,“你们哪是那块料啊。”
奚平有生以来,除了吃喝就是玩乐,他能遇到的顶天的大事就是侯爷家法伺候。
此时披着血衣站在冰冷的雨水里,他捏着那生了裂纹的玉,被告知将离死了。
他耳朵听说了这件事,心里却还糊涂着。戳在血海里,他仍是下意识地到处踅摸,想找将离出来问明白——
她看他不是跟王大狗之流一路货色吗?
她不是认准了,他一现玉上的生辰八字,立刻会不问青红皂白地上交吗?
她不是觉得他不光花心薄幸,还是个混蛋王八蛋吗?
那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唯一的生辰玉给他?还要在他危难时候,把自己的命换给他?
她这辈子,难道再也没碰见过有点人样的男人了吗?
奚平百思不得其解,茫然良久,才反应过来:他找不着将离啦。
仙尊说,她化成了一滩血水,跟安乐乡里众多同她差不多的女子融为了一体。
他没看见她最后一眼,只记得她最后一句留在人间的话,说的是“你待我之情,分明比露水还薄”。
可她的命、她的运、她这匆匆一生踩过的风水,又有哪一样比露水厚了呢?
单单言情……看这傻女人,说的什么胡话。
第12章夜半歌(终)
大黑猫伸了个懒腰,蹿上庄王膝头,百无聊赖地在他身上来回踩,没收好的爪子将他的锦袍勾得丝线乱炸,还蹭他一身猫毛。
庄王对它没脾气,非但不恼,有时还会纵容地揉揉猫脑袋,让它多踩几下。
可是这会儿,他却少见地没心情哄猫玩。
自鸣钟响了三声,房门被人从外面扣响了。
庄王倏地一抬眼:“白令,进来。”
就见一张“纸”应声从门缝里钻了进来,门闩纹丝不动。
进到屋里,那“纸”抖了一下展开,落地变成了个十分削瘦的男人。这人瘦长脸,相貌很端正,却无端让人记不住他长什么样,连瞳色都比别人浅三分。
悄无声息地进屋,他脚下比猫还轻巧。
庄王府的暗卫领白令,居然是个修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