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那次回国之前,余笙不知道她?要离开伦敦。所以她?才跟诊所像往常一样约了复查时间。她?的离开是突发性的,被迫的。
周宗国经常用《论语》里?的一句话教导他:不迁怒,不贰过?。
遭遇不顺心的事,不迁怒于他人。犯过?一次的错误,不再犯第二次。
仅仅做到这两?点,已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修养。
他在纽约已经犯过?一次错。
现在他要在下个春天之前回去,找到她?。
她想要的仅此而已
地铁口,周衍走在余笙后面。
她很?熟悉这截路,弯弯扭扭地走,特意绕开那几?块七八八上溅水的地砖。
灰色的水泥墙上贴着“请勿乱摆放车辆”的标识,再走几?步,楼道口杂乱地停着电瓶车。
“我?到了。你回去吧。”
灰蒙蒙的天让余笙有种奇怪的感觉。回到两个人第一次见,她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就记住了他那张脸,不太像需要出?来给人打杂的。
现在他站在嘈杂的环境里依旧格格不入,只穿了一身最简单的黑衣黑裤,松散姿态却明晃晃写了不属于这里几?个大字。
周衍望着她,眼睛都没眨一下。
晚上吃饭的时候,方菡已经把余笙的事告诉了他。她从家里搬出?来,在哪儿打工。
至于为什么,方菡也不知道。只隐隐约约感觉余笙跟她家里关系不太好。
周衍问余笙:“你想不想换个房子?租?”
“不要。”余笙果断拒绝。
她在伦敦住的寸土寸金的地段,吃饭又挑,一点不顺心就容易发脾气。周衍静静看她一会儿,说?:“笙笙,你吃不了这种苦。”
酥麻感爬上胳膊。
周衍叫她从来是连名带姓,除了在床上做那档子?事的时候。浓重?的夜色又压下来,余笙想起他耳朵后面那一块软骨,如?同罪恶的开关,一摸上去他就会低喘着求她。
快意和?痛缠绕在一起,心脏被逼到失重?。
她吃不了这种苦,那回去就能?好过了吗。
“你回去吧,别再来找我?。”余笙抬头望见月亮,光亮得刺眼,扎得眼角湿。
周衍没有应声。余笙索性抬步上楼:“我?走了。”
到家刚换下鞋,口袋里的手机震动。
消息来得准时。
【记得吃药】
夜晚噩梦侵袭,余笙梦见她变成送给周衍的那只兔子?,无?力?地瞪着眼睛像看电影一样看他的生活,那些女孩子?围在他身边,他果真没再回来找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