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林又看了一遍合约,毕世晓道:“你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来,我保证我们是很有诚意的。”
“那我把合约带回去,没问题的话,明天过来签……”
“行……”
沈林走出海蝶公司的时候,整个人有点懵……
这也太顺利了吧,难道这就是主角待遇?
大金毛给我开挂了?
第四十八章好像叫蓝菲琳
音乐公司签人,一是看个歌手本身的条件,二是看才华,三,自然是长相……
我说的是以前,现在嘛,大概长相最重要……
长得帅,你就是歌手!
当然还有隐性条件:人脉、知名度、资源啥的。
这个知名度就是字面意思,就像大蜜蜜,百度百科介绍:职业:演员、歌手……
这玩意就跟几年前的文凭一样,随着你职位的升迁,文凭也跟着上涨,就你看好些落马高官,尤其是高官,起步都是硕士,好些甚至是教授、高级工程师、博士生导师……
知名度这块,沈林暂时欠缺,但他有才华,不用别人帮他写歌诶!
有的人巴不得公司给自己写歌,请各种作词作曲大佬给自己打造爆款歌曲。
这样的人,你也不用投入太多资源……
至于公司不得强迫他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……
这个没所谓了,等混熟了,帮个忙不就一句话的事嘛!
帮忙跟强迫,那是两种概念嘛!
此外,他本身就有不少资源,就当卖陈婧一个面子呗……
……
“这个合约没有什么陷阱,但我不明白,为什么只唱自己写的歌?”
“……那我还享受这么多自由呢,反正我的目标就只是找个能歌的渠道而已……”
“那你签约吧。”
陈婧还有刘菲研究了半天合约,没现什么问题……
沈林点头:“行。”
收起合约,随口问道:“你那公司现在怎么样?”
“挺好啊,目前在做《绝对隐私》……还有你写的《北京童话》……”
“怎么不做电视剧?”
“你有想法?”
沈林:“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电影市场很不好,能赚钱的只有电视剧,电视电影虽然不会亏钱,但也赚不了什么钱,我只是提个建议……”
刘菲:“我当然知道电视剧才能赚钱,这不是正在跟你陈阿姨商量题材嘛!”
“……题材……”
沈林也琢磨起来,这几年有啥题材可以用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