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不是没问过,但林雨生神神秘秘的,说是在做手工。
仲阳夏懒得关心,不过倒也没有出言讽刺。
不一会儿林雨生从中药房出来,也坐在仲阳夏身旁看雨。
“你家里人呢?”仲阳夏看向林雨生家门口的一盆小葱,翠绿的葱叶迎着雨滴依旧直挺挺地站立着。
林雨生煮面条还有做蛋炒饭每次都会去这个盆里摘下新鲜的葱,切成葱段撒进去,多了这几颗绿色,原本就很香的食物瞬间变得更加诱人。
已经摸清仲阳夏口味的林雨生每天都会换着花样的给他做饭,每一顿都很认真仔细,用上了自己毕生所学。
比如现在,林雨生的右手食指上顶着个大水泡,就是之前为了给仲阳夏做鱼吃,被油烫到的。仲阳夏视线在那个水泡上非常短暂地停留又移开。
撇开一切不谈,林雨生对仲阳夏真的挺好。
只可惜这些好,不那么耀眼,对于仲阳夏来说,也不那么珍贵。
但林雨生不知道这些,此刻正因为仲阳夏突然而来的提问感到很开心,以为仲阳夏也开始想了解自己了。
“我爸爸和奶奶都已经去世了,妈妈去庙里了,爷爷跟着叔叔他们一家子住。”林雨生一边想着,一边把自己家里的情况都告诉仲阳夏,“我从12岁就开始自己一个人生活了。”
其实两人在一起这么些天,仲阳夏一直没有见过林雨生的家人,心里头隐隐约约有些猜测,只不过没想到林雨生会风轻云淡地讲出来。
12岁,对于大部分小孩来说,还是吵着闹着让家长带着出去旅游的年纪,但林雨生已经开始自己一个人生存。
其他亲人呢?
仲阳夏没再多说,问太多,万一林雨生自作多情觉得是关心就很烦。
但是舔狗都是很擅长幻想的,仲阳夏不说话轻微皱着眉的模样落到林雨生眼中,立马就加了一层滤镜:他是不是有点心疼我?
林雨生不自觉地笑起来。
“我们这儿的小孩懂事很早的,1o来岁大部分都会自己做饭了,我妈妈和爷爷虽然没有在身边照顾我,但是也负担了我的学费和生活费,所以我没有吃什么苦。”
这是实话,林雨生不觉得自己苦,这么多年偶尔遗憾,但他总能往好的方向去想,很快就又高兴起来了。
仲阳夏默不作声地看他一眼,低头吸烟。
林雨生这样的人,的确适合永远生活在荷花塘这个地方,而不是城市里的大染缸。
“仲阳夏……”林雨生说着说着又大胆了一些,他觉得两个人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能够谈心,于是小声地说:“你有没有喜欢我一点?”
仲阳夏深深吸了一口烟才冷笑着说:“喜欢?我喜欢打断你的腿。”
“嘶!”林雨生下意识用两只手掌捂住自己的膝盖,“可不能这样呀!你不会等好了第一件事就是要打断我的腿吧?”
也不怪林雨生害怕,毕竟仲阳夏不久之前才用拐杖砸过他。
仲阳夏的脾气真的很不好。
然而仲阳夏嗤笑一声,“想太多,等我好了,第一件事就是马上离开这里。”
那还不如打断自己的腿呢……林雨生脸色蔫了下来,即使刻意的不去想,时间也总是在一天一天过去,仲阳夏的腿也在慢慢好转。
分别的那天总会到来。
仲阳夏看着林雨生垂下去的眉毛和微微瘪着的嘴角,用一种很随意的语气问他:“就那么喜欢我?有什么好喜欢的。”
“谁说的!”林雨生立马反驳,“你长得很帅呀!而且你都不敢看我杀鱼,说明你很善良,你每天都洗澡洗头勤洗手,说明你很讲卫生,你吃饭每次都会安静地吃完,说明你是一个珍惜粮食的好人……你值得喜欢的点很多的!”
“操。”仲阳夏都听笑了,这他妈都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啊?
可喜欢一个人,即使他再糟糕,都是耀眼的。
情感为他渡了金身,心脏为他一举一动沸腾,不讲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