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世,她如数奉还。
最后一个原因,沈雪见并没有说给杨氏听,不过她前面那一番解释,就足够杨氏笑得见牙不见眼了。
杨氏拉着女儿的手,欣慰地说道:“雪见啊,娘的好闺女,你长大了,懂事了,能自保了。。。。。。娘太开心了。”
沈雪见抿唇,心想,自己这一番成长,是三条人命的代价。
她的命。
衡儿的命。
还有谢遇的命。
血一般的记忆探出头,即便沈雪见再怎么克制,还是不由得红了眼眸。
杨氏见她突然双眼含泪,心头一沉,以为她想到了下个月的婚事。
女儿一直都不喜欢谢遇,嫌弃那孩子脑子不好使,她是知道的。
如今突然流泪,一定是不愿意嫁过去。
思及此,杨氏急忙为谢遇说好话。
“雪见啊,娘给你讲,谢遇那孩子虽然现在看着有点痴傻,可他不是天生痴傻啊,他小时候可聪明了,连皇上和刘大学士都夸他是天纵奇才呢。”
“他这痴傻的毛病,以后肯定能治好的。”
“就算治不好也没关系,他又不是傻到不能自理,也就是不喜多言,衣服一年四季只穿一个颜色,每顿饭必吃四块肉,少一块都不行,多一块也不行,还有就是喜欢吃核桃,捏核桃,砸核桃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可是仔细想想,他这些,其实都不算什么大毛病啊,顶多也就是性子古怪呆板了些。”
“最主要的是,谢遇他知道护着你啊,上次我们去凌王府赴宴那次,你还记得吧,你不吃东西,他就把自己碗里面的肉夹给你,我可是听说了,他碗里面的肉,连他爹都吃不着呢。”
女子嫁人,最大的幸运是什么?
就是嫁给一个对自己知冷知热,疼自己护自己的人。
傻子怎么啦?傻子知道心疼她闺女啊。
再说了,谢遇又不是真傻,那孩子就是性子古怪呆板了些而已!
杨氏絮絮叨叨,将谢遇拎出来好一通夸,都快把谢遇夸成天上仅有,地上绝无的稀世珍宝了。
沈雪见忍俊不禁,噗呲笑了,笑完以后又想,她娘说得对,谢遇确实一直都在护着她,她要什么,他都给。
最后更是将性命都给她了。
上一世,谢遇夜闯太子府,太子府中的那些人,根本就困不住他。
她当时飘在半空中,看得清清楚楚,谢遇是在看见她和衡儿的尸体后,才放弃反抗,束手就擒的。
因为绝望到了极致。
所以才会毫不留恋的赴死。
这样的谢遇,值得她嫁。
更值得她用一生一世去爱。
母女二人正说话间,春竹抬步进来,先跟杨氏见过礼后,这才转眸望向沈雪见。
“姑娘,您猜得没错,胧月郡主从我们这里出去后,果然直奔皇宫去了,不过她是被抬进宫去的。”
“抬进去的?怎么回事?”
沈雪见诧异。
杨氏也好奇地竖起耳朵。
春竹便将胧月郡主乘坐的马车受惊一事,一五一十说给二人听。
“马匹不会无缘无故狂,所以奴婢就留了个心眼,悄悄查看了那匹马,现马屁股上面有一个小血洞,像是被什么东西砸的。”
“于是奴婢又返回马匹最初受惊的地段,在那里,奴婢找到了这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