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并不常见的死因偶尔也会在法医学实践中出现。它们分别被称为体位性窒息、挤压窒息和性窒息。
一、体位性窒息
体位性窒息是指因为长期被限制于某种异常体位,而导致的机械性窒息。它的致死原理主要有:因为长时间异常体位,使得呼吸肌长时间处于吸气或呼气的状态,导致呼吸肌疲劳,换气功能逐步减弱,慢慢生缺氧,从而导致死亡。又或是体内二氧化碳大量潴留,引起呼吸性酸中毒,代谢障碍,从而导致死亡。
体位性窒息的鉴定要点是“异常体位”和“窒息”。
在这种死亡中,尸体的窒息征象会非常明显,全身性淤血、绀,黏膜出血点,内脏水肿。而且可以排除其他机械性窒息死亡所应该导致的损伤。
“异常体位”这四个字尤为重要。如果是正常体位,哪怕再长的时间,一般也不会导致呼吸肌的疲劳和麻痹,也不会导致窒息。
有一起错案中,警方在审讯嫌疑人的时候,嫌疑人突然心脏疾病作而死亡。而法医却错误地把这个死亡定义为“体位性窒息”,导致民警蒙冤入狱。这起案件中的法医,就没有能够把握住“异常体位”这个关键问题。同时,也因为这个异常体位,在多数体位性窒息死亡的案件中,被害人都有因被捆绑、约束而导致的约束伤,这也是法医鉴定体位性窒息的一个比较关键的点。比如前文所述的案例中,夏晓曦的双手被手铐铐住是现场的一个确证,即便是其丈夫隐藏手铐,依旧不能隐藏她手腕处的约束伤。
体位性窒息多见于过失致人死亡,因为其致死的概率问题(并不是每个人处于异常体位都会死亡),所以故意杀人或自杀中罕见。
二、挤压窒息
我们都知道,捂压口鼻、扼压或勒颈部等,都会导致呼吸道的闭合,从而导致缺氧窒息而死亡。其实抛开口鼻、颈部这些关键部位,挤压胸腹部也是可以导致窒息死亡的。
呼吸运动,显然不是气管和口鼻腔换气那么简单的。只有胸腹部可以运动,肋骨可以上举,膈肌可以下降,呼吸运动才能正常地进行。
如果胸腹部被重物压迫,导致肋骨和膈肌的运动受限,呼吸运动也就不能进行了。此时,即便呼吸道是通畅的,依旧不能进行换气,从而导致机体的窒息死亡。这种死亡,我们称为挤压窒息死。
有报道称,因个体差异,个体在胸腹部同时受到5o~8okg的重力压迫时,就有可能死亡,而且可以在十几分钟之内死亡;如果仅仅是胸部受压,腹部不受压,也有可能死亡,但是死亡的过程会非常缓慢。
因为需要足够重力长时间的挤压,所以这种死亡方式多见于意外事故,比如地震、泥石流等。但在他杀案件中,也有行为人用此种办法对付婴幼儿或者老年体弱者。
法医学实践中,对于此类案件的判断,主要还是要看尸体上的附加损伤,是符合意外还是他杀。另外,还要结合现场勘查,排除外来人员的痕迹物证以排出他杀可能性。
当然,同样是被重物挤压致死,除了挤压窒息,还有其他不同的死因,比如被重物压破了内脏器官和大血管导致死亡,再比如挤压综合征等。
三、性窒息
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应该是个陌生的名词。但是在法医学实践中却偶有见到。
性窒息是由性心理变态者,以奇特的方式,造成一定的缺氧状态,刺激其性欲,但在实施的时候,措施失误或过度而导致的意外窒息死亡。
死者身上通常会有很复杂的捆绑痕迹,说起死因,更接近自杀缢死。但是,死者之所以对自己实施这样的行为,并不是像缢死那样为了结束自己的生命,而是想通过半窒息状态,获取性快感。
因为其奇特的现场表现,这样的案件通常会被误认为他杀。
比如在网络上“红极一时”的“红衣男孩事件”就很有可能是性窒息。正是因为大多数人不知道性窒息这个概念,所以对这起案件的结论无法理解。
性窒息多生于男性,多在偏僻的场所,多见异性装扮(如男性穿着女性的内衣),甚至是一些奇装异服,多在现场可以找到一些淫秽物品,多有裸露生殖器的现象。
这样的现场,对有经验的法医来说,很容易判断为性窒息。但是为了查明真相,尸检和现场勘查还是必不可少的。
进行尸检,先是要排除其他的附加伤,然后确定这些绳结的捆绑是由死者自己可以完成的。复杂的绳结,对于杀人者来说,完全没有必要。即便是杀人者希望打出复杂的绳结,那被害人也要完全配合才能不形成其他的附加伤。
现场勘查更为重要,除了收集可以支持性窒息的证据,还要排除有其他人在现场的痕迹。尽可能地确定现场只有死者一个人,是死者自己完成了所有的捆绑动作,是确定性窒息的一个重要支持依据。
自救x小剧场
小白:“师父,我看电视剧《麻雀》最后唐山海被埋在地下,只留个头在外面的镜头,感觉很心痛啊。”
聂之轩:“嗯,这里确实有一个误区。很多人认为,只要保持气道的通畅,就不会生窒息死亡了。”
小白:“师父!我和你说个电视剧情节,你也能科普?”
聂之轩:“这个我还是得说说,让更多的人知道。其实即便我们的呼吸道是通畅的,但是胸廓活动受限或者呼吸肌麻痹,都是可能导致窒息死亡的。简单说,呼吸不仅仅需要一个气道,更需要呼吸运动的‘动机’正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