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妩买的地距离京城三四十里,坐马车仅需两个时辰就能到。
以寸土寸金的城郊来说,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位置。
是以,林妩耗尽身家,连首饰都当了,花了三千多两,才不过买了一小块地。
站在地界上,她望着一旁一望无际的良田以及一片山,陷入深深的羡慕:
“要是这些也是我的就好了。”
鸣翠笑出声:
“你也太敢想了,你可知道这要多少银子?”
“十万两?”林妩斗胆开了一个数。
鸣翠摇摇头,凑过来,笑嘻嘻道:
“便是十万两也买不到。”
林妩立即停止幻想。
欣赏完别人家的地之后,林妩终于对自已的地动手了。
说是地,其实有一半多是坟地,边上还有个小屋,许是以前守坟人住的。
能让林妩发挥的地方,剩下更小的一块。
她准备种点瓜果蔬菜自已吃。
说起来,她一直很遗憾,自已为什么穿越到国公府里了。
她应该穿越到某个小山村种地啊。
种田文才是她的最爱。
“妩儿,你真的要种地啊?”
看到林妩拿起锄头,鸣翠傻眼。
虽然她是个丫鬟,但她是个城里的丫鬟,一辈子也没拿过这种东西。
可是林妩麻利地锄了两行地后,她更傻眼了。
“你还真会啊?”
林妩忽悠她,说自已还没被卖时,家里就是种地的,算是有点底子。
鸣翠信了,但一脸不赞成:
“你可别干这些粗活了,咱们是伺候主子的大丫鬟,怎么着也算是个副小姐,弄得手粗了怎么办?失了主子的体面。”
她这话并非拜高踩低,而是丫鬟之间确有三六九等。
主子的贴身丫鬟,比别的丫鬟要尊贵些,这不仅是丫鬟自已的体面,也是主子的体面。
单说这手,若是长了粗茧,轻则勾坏主子柔软的衣衫,重则擦伤主子娇嫩的肌肤,都是失职。
鸣翠是真心实意地在提醒她。
林妩笑笑,丢了锄头。
她本也不是要干一天的苦力,不过是过个手瘾。
“接下来交给你们了。”她对两个男丁说。
陈吉马上转过头:
“接下来就交给你了。”
赖三几乎跳起来:
“凭啥是我?”
陈吉道:
“那你离开我家。”
赖三就骂骂咧咧地开始挥舞锄头,挥汗如雨。
林妩看着他小脸雪白,细胳膊细腿的样子,真切感受到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。
传说中的京城第一偷,就长这样呢?
许是小偷经常昼伏夜出的关系,他的皮肤非常白,且不同于林妩的瓷白莹润,他带着些许惨白,别有一番脆弱之美。
他的五官不算绝美,但很小巧耐看,若是上了妆,定是倾国倾城。
此外,他的腰身很是纤细,从背后看,宛若少女。
林妩甚至觉得,给他穿上裙子,自已在他面前会黯然失色。
“赖三,你上来。陈吉,你去锄地。”林妩安排到。
陈吉愕然,但他是不会违逆林妩的,只好用哀怨的眼神,看着赖三一蹦三跳欢欢喜喜跳到田边。
“可累死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