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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读小说>糙汉买媳妇的>第234章 用这儿给我暖手

第234章 用这儿给我暖手(第2页)

欢欢精力旺盛,跑来跑去听从爸爸的安排。

顾修远打开水龙头开关,水流顺畅的流出来。

“媳妇,我厉不厉害?”

陆明朝很崇拜自家男人,不管什么东西坏了都能修好。

“厉害。”

她男人太会过日子了!简直是全世界最能干的男人!

女人对男人的喜欢,一部分来源是崇拜。

顾修远个子又高,身体又壮,什么活都能干!

尤其是村里山上冲下来一头野猪那次,他和几个男人制服了暴怒的野猪。

当时,真的可勇猛了。

男人喜欢女人对自已的崇拜。

女人的崇拜能极大的满足男人的自尊心。

普通男人可能会谦虚的摆摆手说:“害,小事儿。”

顾修远完全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。

别说媳妇崇拜他了,哪怕是稍微夸一句,他都得意的要命。

“你男人就是这么厉害!”

欢欢跳起来顺着爸爸的腿往上爬,把他当成一个爬上爬下的楼梯。

“爸爸好厉害!超级无敌的厉害!”

顾修远用手护着闺女,说道:“你爸就是这么厉害!”

他是一个在家里到处找活干的人。

这里看看,那里看看,有什么能干的活儿顺手就干了。

男人嘛,浑身是力气,不干活岂不是浪费。

陆明朝呢,主要负责孩子的教育。

她不会要求孩子必须学会什么,而是以兴趣为导向,引导孩子做自已想做的事情。

三岁半嘛,陪着她一起玩就好了。

地上铺了防水防潮的垫子,陆明朝盘腿坐着陪着孩子。

顾修远直接把媳妇抱走,“我的媳妇该陪我玩一会儿喽。”

他的手冰冰凉凉的,是刚洗完衣服的缘故。

陆明朝握住他的手掌,“我给你暖暖。”

顾修远却大胆的直接往她上衣里面摸,“用这儿给我暖暖,热乎儿的更快。”

陆明朝用手肘怼了他一下。

他坏笑着收回了手,就喜欢随时随地逗媳妇。

“闺女,把刚买的那串葡萄拿出来洗洗,你爸想吃。”

欢欢超级听话,穿上拖鞋,跑到厨房拿了一个碗。

先把葡萄放在碗里,再搬了一个小凳子去厨房。

最后抱着碗去厨房给嘴馋爸爸洗葡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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