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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读小说>眀朝那些事读后感>第68章 生命尽头的忏悔

第68章 生命尽头的忏悔(第2页)

我们都住在用油毛毡、草席搭成的工棚里。金彦玲和黄春华、赵玉如同一间宿舍,三个人床铺挨着床铺。

星期天,早已累得精疲力竭的同学们终于可以休息一天。

男同学们在睡懒觉,可是女同学们依然早起。她们爱干净,要趁着休息日(并且是个好天气)洗衣服洗头晒被子。

黄春华和金彦玲、赵玉如结伴到小河边洗完衣服又洗头,然后一起回工棚。

这时,黄春华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条蓝色长裤,自言自语地说:“我怎么忘了,这条裤子还没洗。”边说,边掏裤子的每个口袋,取出袋里的小物件。掏着掏着,她突然脸色大变,脱口叫道:“糟糕,坏了!”

“怎么啦?”金彦玲询问。

黄春华没有回答,因为她来不及回答,她此时正心急火燎,急于找人报告情况!

黄春华在晒衣绳前见到了班长兼团支部书记易若霞,含着眼泪说:“我缝在蓝布长裤隐秘处的一个小小口袋里的八元钱不翼而飞了!小口袋被人撕开了!”

八元钱啊!在当时,八元人民币可不是个小数字,尤其对我们这些学生而言,它是一笔极大的财产。

黄春华说:“这八元钱是我父亲上个月寄给我的,我舍不得花,又害怕丢失,就用细针密线,缝在裤子内的小口袋里,想不到小偷的手这么长,竟然偷到了这里!”

易若霞是一位很有威信的班干部,她年纪也并不大,只比我长两岁,但是在我眼里,她就像一位老师一样令我起敬。她对同学们要求严格,对自己要求更严,因此她说出的话十分有分量。

易若霞分析说:“能在裤子的小口袋内偷钱,一定是内部出了小偷。这事太令人痛心,损害了班集体的荣誉。是谁做出这种丢脸的事呢?”

黄春华向易若霞提出要求:“我建议搜查,一定要查出这个害群之马!”搜,怎么搜呢?人民币都是一样的面孔。

黄春华说:“幸亏她早有防备,每次家里寄钱来,从邮局取出后,如果暂时不准备花掉,她就把人民币的号码抄下来记在小本上。这一次也不例外,八元钱,一张五元的,一张两元的,一张一元的,三张的号码她全记在小本上了。”

“会不会是你在大堤上干活时不小心弄丢了呢?”易若霞犹豫不决,她不希望小偷真的是内鬼。

黄春华回答说:“绝对不是丢在外面,因为我在昨晚熄灯前还检查了一遍,三张钱都还完整无损地被缝在小口袋内。小偷在这一夜之间得了手,这钱她肯定来不及花掉,绝对藏在身上或者宿舍里的什么地方。”

易若霞终于同意搜查。她说:“搜一搜也好,以免互相怀疑。无辜者,搜出一个清白,把心放下;谁若真是小偷,搜出她来,她也不要责怪别人,咎由自取。”

同宿舍住了八个女同学,包括易若霞在内。易若霞一声令下,很快就把人都召回到了宿舍。然后,她命令关严了房门,拉亮电灯,屋子内的事,不让局外人在宿舍外听见看见。她简单明了地说明了黄春华八元钱被偷的情况,宣布搜查的决定。她说:“先从我搜起,黄春华你来搜我,我被搜过之后,剩下的六个同学,都由我来搜,一视同仁。”

易若霞宣布完决定,身体力行做榜样,脱掉外衣外裤,连袜子也脱掉了,只剩一件小背心和内裤。其他六名室友也立即效仿,将外衣脱下,放在自己脚前。

易若霞说:“黄春华,你来,当着大家的面仔细搜,先搜我的衣服,再搜我的枕套、行李包。别犹豫呀,快动手!”

黄春华领命,把易若霞给搜查了一遍,结果证明,偷钱人不是易若霞??。

易若霞说:“好了,现在我来执行搜查任务,大家在一旁都要看好,人人都有责任当旁证。先从谁搜起?”

金彦玲忙举手:“先从我搜起,因为我和黄春华睡得最近。”

那就先从金彦玲搜起。搜查每个衣服口袋,只搜出了一方叠得方方正正的小手绢,抖开来,手绢里只包了几片干花瓣。再开始搜床上的物品。谁也没料到,很快就搜出了问题:在金彦玲的枕套里头,现了一个纸卷,打开纸卷,卷里包着的是三张人民币,一张五元的,一张两元的,一张一元的……

易若霞手捧这三张钱,止不住望了金彦玲一眼。

金彦玲立即声明:“这不是我的钱!我没有这么多钱!”

易若霞的脸上阴云密布,对黄春华说:“你把你的小笔记本拿出来,对一对你记下的号码,是不是这三张钱的号码?”

黄春华突然打退堂鼓:“算了吧,不对了,丢就丢了吧,就当什么也没生。”赵玉如话了,声音响亮,像唱歌一样抑扬顿挫:“嘿,怎么能不对了呢?对,要对,一定要对!”

易若霞一时犹豫不决。

赵玉如向其余四位女同学鼓动道:“必须要对,若不然,我们几个人岂不都要不明不白背黑锅?决不能冤枉一个好人,但也不可以放过一个坏人!”

易若霞别无选择,说道:“黄春华,你把笔记本给我,我来替你比对。”比对的结果,藏在金彦玲枕套里的三张人民币,正是黄春华丢失的。

“真没想到!知人知面不知心!”赵玉如扔下两句话,气势汹汹冲出宿舍。

很快的,金彦玲是小偷、偷了好朋友八元钱的消息,便成为了一条最具爆炸性的特大新闻,旋风一般在同学们中间传开了。

金彦玲从此背上小偷的恶名

金彦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,再也听不到她的笑声,整日抬不起头来。在大堤上挑土格外卖力,别人挑小筐,她专拣大筐挑,压得汗如雨下,但是没人同情她。

几天之后,轮到金彦玲回学校挑粮。

工地上有学生伙房,每隔几日就要派两位同学回学校挑粮,一个男同学,一个女同学。挑粮也不是个轻松活,但是同学们都愿意去。因为趁着挑粮的机会可以回学校看看去。家在县城的学生,还允许回家和父母见面几分钟。两个同学需同去同归,因为粮食是宝中宝,二人形影不离是为了保证粮食颗粒不少,学校食堂开据的粮条是多少斤,回到工地后复秤,数字要相符。

按照挑粮名单的排序,这一回轮到金彦玲了。

赵玉如向班长易若霞进言说:“不能让金彦玲去。她一个小偷,有什么资格去挑粮?”

易若霞回答说:“金彦玲虽然犯了糊涂,但我们也不可一棍子打死不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。如果取消她回校挑粮的资格,不利于她改正错误。”

金彦玲回校挑粮的资格没丢,但是男同学这边却出了情况,按序应当和金彦玲同行的朱广勇同学拒绝和女小偷搭档。

朱广勇同学外号“老表叔”,他年纪比较大,家里早已为他订了亲,只等他毕业后就娶媳妇。他喜欢对男同学们讲女人们的故事,更喜欢炫耀他对女人们的了解。他说,男人不到一定的年龄,根本就没有眼力分辨出女人身上真正的美。他又说,以他的高水平欣赏能力评判,全班女同学如果排着队比美,谁也比不过金彦玲。哪个男同学今后若娶了金彦玲,那就叫三生有幸。可是现在,他一提金彦玲的名字便摇头撇嘴,声明坚决不和小偷沾边。挑粮食的顺序,我恰好排在朱广勇的下一位。朱广勇对我说:“喂,咱俩把前后位置调一调吧。”

调换就调换,我还巴不得他调换!

我和金彦玲走在挑粮路上

吃过早饭,我和金彦玲一起,从伙房里每人领到一个馒头(这是我们挑粮路上的干粮),一人扛一根扁担,踏上返校之路。

我的心情很愉悦。抬头望天,天是那么湛蓝,朵朵白云是那么洁白;低头看地,小路上的各种野花在对我招手微笑。空气里弥漫着刺玫花的清香。我从小就喜欢刺玫花的香味,它香得干净纯洁,闻一闻,香味像泉水一样从身体里流过,洗得胸膛里纤尘不染。后来我感觉到了金彦玲身上有刺玫花的气味,就对刺玫花更加有特殊感情了。

我尽量表现我的高兴,但是我现,我的快乐影响不了金彦玲。因此我的情绪也渐渐低落,一路无语。

进了县城,金彦玲才开口说第一句话,她叫我回家看看父母,她到学校等我。我说:“算了,我不回去,我还是和你保持一致行动。”她说:“你好不容易才进一次城,哪能不回?要不我陪你一起回去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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