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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接近陵安河,嘈杂声越高昂。一路走来不少女子都提着花灯,三两结伴往前走。

沈佳期本就是爱玩的性子,看着别人手中提的花灯便眼馋,闹着想要。

三人停在一处卖花灯的小摊前,看着眼前各式各样的花灯戚秋也起了心思,放下脑中思索,挑起了花灯。

谢殊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,就退到一旁等她们俩挑选。

挑着挑着,戚秋就看上了一个兔子灯。

这兔子灯做的活灵活现,小巧可爱,戚秋一眼就看上了,可刚伸手还没来得及拿起来,就被另一个人径直给拿走了。

沈佳期道:“店家,这个兔子灯我要了。”

戚秋: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
她想起来了。

原著中原身也挑中了这个兔子灯,刚要拿起来却被沈佳期夺去。

她不敢和沈佳期争执抢夺,又记恨她一路上粘着谢殊,新仇旧恨加在一起,本就愤怨,可沈佳期还在没完没了的秀着自己的兔子灯。

后来因为陵安河附近人实在是太多了,两人便和谢殊走散了,原身趁机故意将沈佳期的兔子灯丢在水里面。

虽然这个做法很小学鸡,但确实激怒了沈佳期,事后原身还在谢殊跟前倒打一耙,俩人从此结仇。

要不怎么说她能穿书,不仅跟原身同名同姓,还喜欢的东西都一样。

虽然她方才没有记起原著剧情,但却和原身一样看中了这个兔子灯,一样又被沈佳期拿去,也算是完成了剧情走向。

和原身的愤懑不同,戚秋见兔子灯被沈佳期拿走后却觉得没什么可生气的。

毕竟也没规定她看上了兔子灯别人就不能看上,况且她也没来得及伸手去拿,也不见得就是沈佳期在针对她,故意抢的。

摊上就一个兔子灯,戚秋看了一圈又挑中了一个小猫的,谢殊见她俩挑好了便付了银子。

拿着花灯一路走到了陵安河,果然是人山人海。

沈佳期炫耀了一路自己的兔子灯,如今口渴了便去酒楼里买茶水,戚秋也走累了便坐到一旁休息。

谢殊闲着无事,便站在前头看人耍猴戏。

他看了一会,觉得无趣刚退出来,一个带着面纱的女子却走到他身边。

女子福身一礼,看着有些娇柔扭捏,还回头看了一眼。

她身后站着几个女子,见她回头娇笑成一团,又冲她挥挥手,鼓励她大胆一些。

那女子见状鼓起勇气道:“这是奴家亲手绣的香囊,想赠予公子,公子若是愿意。。。。。。”

花灯节里,若是郎有情妾有意,可以互赠贴身之物,传达爱意。

谢殊若是接了荷包,回赠了玉佩,想必明日就有人登谢府说媒了。

谢殊微微退后一步,拱手婉拒,“我常年奔走,身上不便带香囊,还请姑娘见谅。”

那女子便明白了谢殊的意思,虽然惋惜,但还是全了礼数后离去。

在谢殊身后的戚秋却突然被当头一棒。

她把花灯节里互赠表意这事给忘了。

原著是以谢殊为视角的,因此每年花灯节只会说到谢殊去城南角斗鸡,其他关于花灯节的内容要么不提要么一笔带过,原著全文有一百多万字,她那里会记得这一笔带过的内容。

戚秋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荷包,先不说谢殊不会收,就说这今日送荷包是不是过于不妥。

她今日给谢殊送荷包,若是被误以为在表达爱意,在谢殊好感度为五的情况下,这样做无疑是让谢殊以后躲着她走,她还如何完成最终攻略任务。

戚秋一想到任务失败原地去世的结果,顿时哆嗦了一下,想赶紧把手里的给荷包收起来。

谁知这时谢殊却突然扭过头来。

戚秋的手顿时一抖,荷包就从手边掉到了地上。

谢殊一顿,视线从戚秋身上又移到了戚秋脚边的荷包。

他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。

戚秋心中慌乱,弯腰匆忙捡起掉在地上的荷包。

面对谢殊深邃幽暗的目光,戚秋脑子一抽,说道:“这是我亲手绣的荷包,十两银子一个,表哥要买吗?”

谢殊:“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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