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想打一架的,酣畅淋漓那种。压在心底的事情太多,总要找个泄口。
但是那个女孩站在那看着他,干干净净不沾世俗的一张脸。面无表情的眼里还带着点探究的好奇心,那是他没有的东西。
五月份的晚霞下有一朵遗世独立的红玫瑰,于是他做了那个怀揣花朵骨的盗贼。
回忆总会添油加醋,也许迟三穗当时根本什么都没想。她或许只是在呆,然后顺手牵着他的手一起逃跑了,还非常好心地递给他一盒创口贴。
但对于那个时候的沈妄来说,已经算得上是救命稻草了。
。。。。
靛蓝色的日落渐退,明月渐露轮廓。
广阔的天幕上出现了几颗看不真切的亮光,有些叫人分不清是飞机还是星辰。
迟三穗刚从加州葛烟的医院回来,在纽约的家里收拾了点东西,觉自己男朋友又不知道跑哪浪去了。
【迟三穗:沈同学,你人跑去喝酒啦?】
【沈妄:F线坐五站,到yorkst下车。】
迟三穗愣了一下,想起来那是布鲁克林大桥附近,合着这人去缅怀往事了啊。
她收拾了一下自己,出门前脚步停在玄关两秒,上楼换了条红裙子。
和那次的礼服裙不一样,这条足够日常,也足够显眼。
迟三穗在纽约这座城市待了两年,曾经一个人暴走3o多条街,在s1eepnomore里走丢,惊讶那些特别赞的Lecture。
她曾独自坐在莫奈的油画旁,呆度过一整天,在贾科梅蒂的雕塑旁喝着冷饮,在纽约有太多回忆。
但从车站走过,看见这熙熙攘攘的人群才觉,最让人惊叹的还是那天,遇见沈妄的那天。
像是在她无波无澜的生活里丢下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子,荡开阵阵涟漪,也荡开她的心。
原来第一次喜欢上的人,再见面还是会重蹈覆辙。
【迟三穗:到站啦!沈先生。】
没收到回复,迟三穗收起手机,正打算下车,一抬头对上站在那的青年的视线。
不约而同穿了件红色的外衫,春暮夏初的季节,傍晚的风吹过他眉骨之上的碎。早早亮起的路灯照在他骨骼分明瘦削的肩胛骨处,颇有难言的少年感。
他就那样随意地站着,从青涩的年纪开始,眼神从见到她那刻起,恹恹的冷淡慢慢渗透暖意。
青年喉结微动,勾唇伸出手:“等你很久了,迟小姐。”
那种绅士的仪式感好像把她当成了宫殿之中的公主,迟三穗喜闻乐见把手递过去,跳下车和他在路上散步。
“我妈居然和姥姥一样,问我们什么时候要孩子。”迟三穗晃了晃他的胳膊,说,“不过说到这,我其实还挺害怕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