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營商鋪,收入盡歸國庫,但是商鋪誰去經營?經營商鋪總有抽成吧?商部自然不會讓他們白忙活。
而且經營的物品總不能只是琉璃,香水以及香皂,其他貨物,他們是不是可以自行補齊?
或者商部以後還會有的鮮商品面世?
這都是經商的學問。
張良一率先垂範,「草民願承擔梁州府所有的城鎮商鋪,鋪子,裝修,草民可一力承擔。」
他家底雖然深厚,但也不可能包攬全國的國營商鋪,也是留有餘地,樹大招風的道理他自然懂。
負責一個梁州府,不顯突兀,他老家也是那邊的,背靠宗族,總要方便許多。
「三位莫急。」施懿娓娓道來。
要包攬國營商鋪,自然要加入商部成立的商會,入了商會之後也有好處,一是一定程度上減免商稅,二是有商部令牌,行商進入別的城池地界,會有保護,以及部分便利。
但是進入商會的條件卻不簡單,除了最基礎的不能一物賣二價,哄抬價格之外,還不能有不良記錄,犯罪記錄,除此之外,每年還要繳納一筆入會費。
今天這些收到請柬的,都是凌秋桑和施懿提前調查過背景的了,這些基礎條件都是合格的。
再加上,商鋪雖然歸他們經銷商經營,但帳房先生卻是商部直接委派。
其他細節條款也不少,總之是雙方一個約束,也是制衡。
與後世的合同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而張良一想要包攬家鄉的商鋪的設想就在條款里破滅了,科舉委派地方官,都是不能回鄉任職的,這商部入了商會,也是一樣的。
就像張良一想的那樣,他的宗族就在梁州府,現在又入了商部成立的商會,每個州府也只會有一個經銷商,長此以往,豈不是他張良一的生意在梁州府一家獨大。
要其他商人如何做生意?要如何生存?
張良一瞬間就明白了這些條款的意義,「是草民想岔了,皇上恕罪。」
凌秋桑揮揮手,「不必在意,商部全部交與攝政王處理,細節問題,你們只管與他商量。」
張良一鬆了一口氣,另選了別的州府,也是一個富庶的地方,這次施懿沒再反對,與他商議細節,然後簽訂合同。
行動派,高效率。
公主考慮了一下,「本宮雖是公主,卻不怎麼參與家中生意,家中生意都是夫君在打理,此事本宮還需回府與夫君商議。」
「這是自然。」施懿將合同遞給她,「公主可與駙馬爺考慮清楚之後再行定奪,此次消息還未透露出去,暫時就幾個名額。」
前期名額少,也是為了試水。
公主頷,她明白施懿的意思,消息還沒透露,今天也是因為他們三個大出血了一場,所以他們有先優先選擇經銷地的機會。
要是考慮太久,等招商消息公布出去,富庶的地方都被別的商人選了去,那就只能選犄角旮旯的窮苦州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