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神医给的伤药效果极好,又有人参灵泉水配合,以至于金毓等人身上的刀伤不用缝合就能恢复得很快,短短三日就结了疤。
梁元恢复得最快,伤势得到控制后,他就去外面查看情况,顺便找一些所需的药物。
又是三天过去。
许是曼人对金毓等人已经没失了兴趣,不想把大部分精力浪费在他们身上,要忙着攻打庆城那边,所以金毓等人在山洞里养伤了六日,也不见曼人找来。
金毓等人皆松了口气。
他们身上的伤经过六日的调养,已经好了很多,不需要再绑着绷带。
看到丁流拆下白布露出右脸上的疤痕,金毓等人皆不忍的捂住了嘴。
丁流虽然长得不是非常俊美,可也是少见的温雅气质少年,如今脸上多了一道长长的刀疤,将他整个人的儒雅之气都毁了,给人很凶很可怕的感觉。
金毓皱了皱眉头,灵泉水那么厉害,应该有除疤的功效吧?
她抬眼看向梁元,梁元正在给丁流检查脸上的伤疤,仔细的看了许久,梁元才对丁流说:“你脸上的伤恢复得比我预想的要好,好好养养,后面应该不会留下什么疤痕,就算留下了,你也不用担心,我知道一种除疤的药膏,只是目前没有药材做不出来,等到了日月部落,我再去找药材做除疤膏。”
梁元心里很清楚,以丁流的会恢复得如此好,是因为灵泉水的关系。
“太好了!”一听梁元会做除疤膏,金兰感激不尽。
金母等人都放了心,纵然都很好奇梁元为什么会做除疤膏,却没有人多问一句,只是对着梁元一顿海夸。
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秘密,他们没有必要追根究底的问来问去。
梁元很镇定的继续帮大家查看伤势,从小到大一个一个的来,查完之后,才道:“大家恢复得都很好,过了今晚,明早我们就可以继续赶路了,路上走慢一点,只要没有大动作,伤口都不会裂开。”
金父等人闻言,皆笑了起来。
“在山洞里提心吊胆的养了这么多天,终于可以离开了!”
“我们可真命大,老天爷,请保佑我们后面别再遇上曼人了,遭不住啊!”
金毓现在已经能走动了,看到大家都在有说有笑的,她慢慢的走出山洞,去看了外面的野牛王和疾风,见两兽身上的伤都大好了,金毓笑了笑,给它们喝点灵泉水,喂饱它们,又给曼军的那四匹马儿喝一些,然后看向深山那边。
雪团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?
那日带回人参又出去之后,雪团一直都没有回来,金毓很担心它的安危,却又无法去找它。
“你快回来呀!”
金毓心底正担心着的时候,就见不远处有一抹白影穿过山石树木,朝她这边跑了过来。
“雪团。”看到那抹白影,金毓顿时一喜。
雪团似闪电一般,飞跃过一片草丛,来到了金毓的脚边。
金毓伸手把它抱进怀里:“你可算回来了,等等,你嘴里咬着的这个是人参?怎么这么大?”
它嘴里咬着一根很大的人参,比以往它找的那些人参大一倍多,加上根须全长差不多有一米二的样子。
金毓倒吸一口气,好家伙,她对雪团这只寻宝狐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。
以前挖人参,雪团因为没有经验,老爱把根须挖坏,这次可好,不仅找到了超大的人参,根须还完好无损。
它是怎么做到的呀?
“啾啾!”甜人,人家回来了,还给你带来了好东西。
“你消失这么多天,就是为了去找这个?”金毓问它。
“啾啾!啾啾!啾啾!”雪团点头如小鸡啄米,啾啾个不停,人家不仅找到了宝贝,回来的时候还洗还带着宝贝去洗了个澡,宝贝的身上干干净净的,人家的身上也干干净净的,拉屎也用屁屁蹭草地了,不会熏到你了。
连蒙带猜的,金毓听懂了雪团的话,忍不住大笑了起来。
“你怎么这么可爱呀!”金毓亲了亲它的脑袋:“梁元他是胡说八道的,你一点都不熏人,干净得很,你是最干净最漂亮的狐狸。”
“啾啾!”甜人,还是你最有眼光。
听到了雪团的声音,金父等人都出来透透气,一来就看到雪团带回来的人参,一行人就惊愣住了: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我的老银子呀!”金父捂住心口,差点往后倒。
丁达扶住他:“稳住,稳住,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人参。”
金父指着金毓手里的人参:“那是人参吗?那是老参王。”
他一瘸一拐的走近金毓,压住心底的激动,仔细的瞅着那根人参:“参须真长啊!像个胖乎乎的金胡子老头,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这么大的人参,我死也瞑目了。”
金毓:“好端端的,爹说什么死不死的,这人参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,长成这个样子应该很补,正好切了熬汤给大家喝。”
众人赶紧阻止。
“别,这么好的人参哪能炖汤呀!不喝,我们坚决不喝,再喝就补过头了。”
梁元走过来接过金毓手里的人参看了几眼,道:“以品相来看,这根人参应该有三百多年,至少值三千两银子。”
金父等人闻言更舍不得喝人参汤了,纷纷让金毓赶紧把人参收起来,别弄丢了。
“雪团找来的东西都是你的,你别什么都分给我们,之前我们伤重,需要好好养着,现在伤势大好,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么珍贵的人参了,你赶紧收好了!”
一起经历了那么多腥风血雨,三家人早已经彼此信任,梁元和金毓的极大变化金兰等人都看在眼里,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而已,金毓的东西,他们不会贪婪半分。
见大家都这么说了,金毓也不再多言,将人参团好,放入布袋,丢进空间。
入夜,因白日睡多了,金毓睡不着,就自告奋勇的守上半夜,坐在火堆旁。